這種標題實在很誤導讀者。
首先,截至目前為止,我也只不過走了兩「小段」,怎麼搞得好像已經結案了!?
其實,這是一篇檢討文。
2021年過完年後,我突發奇想,走了一趟鶯歌-迴龍的環台北天際線,13公里左右。
我輕裝行動,花了4小時完成。
回程還踩了三公里U-BIKE到火車站,然後轉搭火車回家。
10月,我找太太一起走這段。
(因為她的體能沒那麼好,平時運動量不足,所以我總是習慣先「試毒」,確認過後再帶她去。
「這很簡單,我花4小時就走完了。」
句號結尾,不是驚嘆號。
結果,我們花了八小時才完成。
一邊走,她一邊唸「沒有登山杖!」
只要走不動,她總是會將問題怪到我沒有準備登山杖。
隔了幾個月,這一次改走長壽山-景安,這段有20公里。
因為我覺得不用帶登山杖,所以
我又挨罵了!
一個濕地的滑倒,太太開始臉很臭不講話,我一路走走走,回頭看她,等她接近。
「你頭燈拿來,我自己走」。
你會走啊?你有準備嗎?
當然是沒有。
避免發生意外而上新聞,所以我只能一直道歉。
她覺得自己剛才摔倒,屁股撞倒,「很嚴重」。
我在想「幹,我在山上摔過的,隨便一次都比剛才的嚴重,我還不是活得好好的,還可以跑下山。」
大驚小怪。
才剛這樣想,馬上往前撲倒,膝蓋的韌帶剛好撞倒一根突出的樹幹。
好痛,真夠痛的。
甩一甩腳步......,繼續走。
七點四十五分開始走,十二點才抵達天上山。
「要不要撤退?」,沒想到她打死不退。
我看她走路的樣子,和她老媽一樣,完全就是來散步的,這樣一定摸黑下山!
(她家的人走路都這樣,從來沒有機動性或是奔馳的感覺)
我維持「走-回頭等」的頻率,但是卻發現她愈來愈慢。
抵達南勢角山時,已經四點,我們選擇到烘爐地搭公車下山。
「靠悲,今天不是假日,沒公車」。
只能沿著道路慢慢走下山。
我是還能跑啦!
但是她......目測時速應該一公里/小時。
嘴裡一直唸著登山杖、登山杖。
我要說阿,走不動絕對不是登山杖。
今天會這樣,只因為走太遠,超過她的體能。
在路上攔下計程車,抵達南勢角站,轉搭捷運。
2021年的最後一天,大家忙著出門參加跨年。
一個步伐蹣跚的中年女子,以超級龜速被超車、穿越。
我從遠方看,人家的背影都是彩色的。
不過,此時此刻,她是黑白的。
如果是在大鹿林道,看妳怎麼撤退。
說好的檢討在哪?
有啊,我很認真的檢討了,以後我會把登山杖折斷放背包帶出門。
(這樣看妳還有什麼藉口)